首页 > 教学科研 > 文章
2017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
编辑:     发布日期:2017-05-18 14:17:51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   2017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分本科组、专科组(含高职),共开设10个竞赛大项目。参赛报名及竞赛规则等事项安排如下:
    一、参赛报名
   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,参赛学校通过登录江西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(jxsc.ecjtu.jx.cn)的“报名系统”报名。
    1.报名办法
    打开网站上的“报名系统”,根据要求,输入报名信息。
    2.报名时间
    “报名系统”于4月18日至11月15日开通,各竞赛项目开赛前10天截止报名。
    3.报名注意事项
    (1)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名单,须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。
    (2)在各竞赛项目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之前,参赛学校可以在报名系统内修改有关信息。
    (3)各学校用户名已设定,在菜单选取即可,初始密码123456,请登录后更改。如遇技术问题,请咨询:陈文成老师(手机13667910107)。
    二、奖项设置与评奖
    1.奖项设置
    参赛学校团体总分奖(团体总分第一名、第二名、第三名);
    参赛学生(队)奖(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);
    优秀指导老师奖;
    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奖;
    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。
    2.评奖办法
    (1)团体总分奖
    各竞赛大项参赛学校达10个(含10个)以上的设项目团体总分奖。团体总分用积分的方式计算:每个一等奖积10分、每个二等奖积5分、每个三等奖积2分;各校该项目积分之和,为该校该项目团体总分。依学校团体总分从高到低取奖,若总分相同,以获一等奖个数多少为序;若再相同,以获二等奖个数多少为序;依此类推,直至分出名次。
    (2)参赛学生(队)奖
    竞赛项目以个人方式进行的,信息技术知识赛、知识产权(专利)知识赛、大学数学赛按该项目参赛学生总数的4%、8%、10%的比例,其它项目按该项目参赛学生总数的8%、10%、12%的比例(参赛学生少的赛项适当提高比例,由所在专业委员会提出组委会核准)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    竞赛项目以团队方式进行的,按该项目参赛团队总数的10%、12%、15%的比例(参赛队少的赛项适当提高比例,由所在专业委员会提出组委会核准)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    参赛学生(队)的获奖证书,均注明指导老师。
    (3)优秀指导老师奖
    凡获得各赛项一等奖学生(队)的指导老师,即为优秀指导老师。
    (4)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奖
    根据承办高校承办竞赛的规模和质量等因素,由组委会评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奖若干名。
    (5)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
    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,由组委会评出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若干名。
    三、竞赛规则
    各赛项竞赛方案、竞赛指南等内容,将通过江西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按赛项分别另行发布。
    四、竞赛项目及安排
    各项赛事定于今年4月至11月在有关高校陆续开展。
    具体竞赛项目、竞赛时间、竞赛地点等内容,详见“2017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安排表”。

上一条:关于举办2017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

下一条:2017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安排表

关闭